第529章 真是個徹徹底底的惡魔!
不過,當他們一行人了解到會議室裡的男人是慕少淩,是一家中等規模公司的負責人,而非T集團總裁慕少淩的時候,他們眼睛幾乎都瞪直了。
真是見了鬼了!
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就連名字都可疑的相像?
但事實擺在眼前,由不得他們不信。
半個小時後,一行幹警将帶着手铐的史書記,帶到了會議室。
史書記是個年約五旬的男人,那種長期上位者的氣勢猶存,但此刻他卻面容憔悴,眼神黯淡無光,就連身材也癟瘦的厲害,看樣子在監獄裡他身體和精神上受到的雙重折磨并不小。
“史丕航,你看看這個男人,是不是當初跟你有過交易的慕少淩?
”男檢察官厲聲質問道。
史丕航有氣無力的擡眸,開始審視眼前意氣風發,吊兒郎當的英俊男人。
看到他的臉的刹那,史丕航渾濁的眸光閃了下。
過往的記憶,一幕幕浮現。
這麼多年來,向他行賄的人,多如過江之卿。
史丕航收斂了多少非法錢财,他自己都有點記不清了。
為了避免東窗事發,甚至為了讓那些行賄的人,跟自己成為系成一條船上的螞蚱,他動用了手段。
基本上,那些對自己行賄的人,他全部都偷偷留了各種證據。
那些行賄者們貪婪的面容,大部分在史書記腦海裡,一片模糊,唯有慕少淩讓他印象深刻。
這不僅僅是因為當時他向自己提供非法錢财的時候,是行賄者中間最年輕的一個,更因為他那張英俊到不可思議的臉,讓人過目難忘。
十年前,他任命A市市委書記,仕途一片光明。
一個年輕清秀的男青年,提着一箱子茶葉過來找他。
那個男青年,彬彬有禮,思維清晰,特别能言善辯,目的就是想要從他手裡,拿到幾大塊荒地。
史書記混迹官場那麼久,老油皮的他,當然明白那箱子上面覆蓋的茶葉,隻是幌子罷了。
令他訝異的是,茶葉下面那一疊疊碼的整齊的鈔票,足足有五百萬。
史丕航覺得簡直不可思議!
他當時問慕少淩買地皮的用途,結果那個精幹的小夥子,眼皮眨也不眨的說,他打算搞房地産,建造大型商業中心,還有高檔住宅。
慕少淩的回答,讓史書記覺得,這年輕人是不是瘋了?
竟然用五百萬來買幾大塊廢棄的地皮,還妄想在那裡建商業中心和住宅,真是一個敗家的!
要知道,他要的地皮遠離那時候的市中心,周圍也很荒涼,隻有蓬生的雜草,泥濘的水窪地,俗稱鳥不拉屎的地方,那裡怎麼可能建成商界區?
原本,史丕航打算将那些荒地,批建污水處理廠。
但他隻負責收錢批地。
收錢将那些地賣給慕少淩以後,至于地皮的用途,則不在他的過問範圍。
而且,史丕航在A市并沒有任職多久,僅僅一年多的時間,他便利用手裡頭的關系,調到了京城。
由此,他的勢力逐漸開始向京城滲透,對A市的關注逐漸變少了。
可沒想到一晃幾年過去了,那些荒地的周圍,漸漸的開通了四通發達的地鐵。
而慕少淩買的地皮,恰好位于地鐵脈絡線的中間,加上周圍各線快速BRT的開通,那些原本不起眼的地皮,瞬間成為開發商們最炙手可熱的争搶對象。
但為時已晚,那附近百分九十的地皮,已經被慕少淩全權拿下。
其他投資者們隻能往而興歎,恨自己沒有及時出手。
僅僅幾年間,在慕少淩魄力的帶領和開發下,那些荒地一躍變成高樓林立,鱗次栉比的特色建築遍地開花,成為A市最繁華的新興商圈之一,荟萃着現代都市的精華,彰顯着國際巨擘,一等品牌随處可見,讓都市人領略着最時尚,最别緻的生活。
十年前,這裡的房價均價才八九千而已。
可現如今,高檔住宅區均價已飙升到十萬上下,還在呈逐年上漲的趨勢。
十年的時間,這裡的房價,翻了将近十倍。
遠在京城的史丕航,有時候也會關注A市的發展,他不得不佩服慕少淩的高瞻遠矚,更是從來沒想到一個毛頭小子,竟然有這麼深遠的眼光,怪不得他旗下的T集團發展勢如破竹,如日中天!
直到後來,史丕航大肆斂财被人報複,被秘密舉報落馬,他最終锒铛入獄。
他原以為,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再回到A市,沒想到自己幾天前被幹警從京城帶到A市,要他确認眼前這個年輕人,是不是當初對自己行賄的慕少淩。
因為對慕少淩記憶深刻,即便過了很多年,史丕航依然能一眼便能辨認出,這個男人的确是向自己行賄的年輕人,隻是令他錯愕的是,這個跟相貌跟慕少淩如出一轍的男人,他的名字是“淩”,而非“淩”。
檢察官讓史丕航回想,當時他簽訂非法協議男人,名字的究竟是兩點水,還是三點水。
“是兩點水的淩,我記得很清楚。
”史丕航努力的回想着。
他清晰的記得,當時慕少淩跟他簽訂的,是兩點水的“淩”。
史丕航一向行為謹慎,就連他簽訂的協議,都會看個至少四五遍,确認不會出現任何差錯。
檢察官們犀利如箭的眼神,“唰”的一聲,射向南宮肆。
南宮肆無辜的攤攤手,慵懶的打了個呵欠,站起身走向史丕航,在他耳畔輕聲說了一句什麼。
史書記整個人如堕冰窖,渾身抖如篩糠。
他望着南宮肆溫潤如玉的眸,隻覺得這個俊美無俦的男人,真是個徹徹底底的惡魔!
思考再三,史丕航努力壓抑住兇腔的恐懼和憤怒,他讪笑着對檢查官說:“不好意思,我記錯了,是三點水的淩。
”
接着,便是嚴厲至極的審問。
但無論檢查官們怎樣威逼利誘,史丕航都一口死死咬定,當初跟他簽合同的是三點水的淩。
而史丕航跟慕少淩的簽約協議上,他那個“Ling”字寫的分外潦草,三個點是連體的,猛一看是兩點水,但仔細看卻是三點水,根本讓人分不清,它究竟是“淩”,還是“淩”。
史丕航的口頭指認,這時候就顯得至關重要。
但檢察院根本想不到,不管怎樣審訊,史丕航都死咬着,當初跟他交易的,就是會議室的男人慕少淩,而非T集團的總裁慕少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