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在旁邊杵着...”
梁紅英順着那位兵丁所指的方向望去,理縣牆根角落裡蹲着各類衣衫褴褛的各類人群,老人,小孩,失魂落魄的漢子,頭發像野草一樣的女人,他們統一雙眼無神,目光呆滞,似乎前不久這些人和梁紅英一樣失去了親人和家園,對于一牆之隔的安全之地,充滿了無限的期待。
當某些自稱保長模樣的二流子在人群中乜斜着眼睛挑出一些面容姣好的女子會讓人群引起一場騷動,大多數時候他們更像一群縮着腦袋的鹌鹑,随時等着某些無法預知的危險降臨。
抱着平兒的梁紅英才剛剛找了一處角落蹲下去,一個二流子立馬像一隻蒼蠅一樣盯了上來,兩眼放光的他瞧見梁紅英滿臉的紅疙瘩之後,立馬像見了鬼一樣逃開了。
隻是沒隔多久,這人領着一串女人心有不甘的又湊了上來。
“你這臉上是天生的還是這幾日出來的?
”
“...”
“晦氣,原來還是個啞巴。
”
這人最後一點希望都失去之後,悻悻然領着那些哭哭啼啼的女人正準備離去,平兒一聲啼哭在這嘈雜的人群中并未引起多大的波瀾,隻是平兒每抽噎一下都像一把重錘敲打着梁紅英千瘡百孔的心髒,沉默了許久的她突然站了起來,朝這個二流子快步走了過去。
“給孩子吃口米湯?
我就跟你走。
”
二流子先是愣了愣,梁紅英渾身散發出來的某種氣場把他深深震懾住了,他伸出手正準備近身對梁紅英上下齊手驗一驗貨,一陣急促的馬蹄聲由遠而近沖了過來,這個二流子來不及香豔一把便甩開梁紅英,好奇的湊了上去。
守城的官兵吓了一跳,發覺是自己人之後,一顆怦怦亂跳的心這才安定下來,仗着自己人多勢衆,朝馬上的人圍了上去。
“懂規矩不?
再大的官,必須下馬過關,這可是皇帝爺爺規定的。
”
劈頭蓋臉的一根馬鞭朝這人的頭上揮了過去,口中豪氣幹雲的吼道:“媽的個巴子的,睜開你的狗眼看看。
”
當頭被馬鞭抽中的那人氣咻咻的和周圍的官吏抽出了手中的武器,口中罵罵咧咧的将一人一馬圍在了中間,一副要吃人的模樣。
騎着高頭大馬的漢子完全不理會這些人升騰起來的怒火,雲淡風輕的随手朝這個被剛剛抽打過的守城吏員手中丢過來一枚黃金魚形制牙牌,上面镌刻着‘知府大人吳檗’幾個在陽光照射下明晃晃的大字,這名吏員心驚膽戰的差點将這燙手的山芋脫手掉在地上,原本硬氣十足的身子突然感覺被抽掉了骨頭和靈魂似的,立馬變成了一條軟骨蟲。
“知府大人還活着,快點烽火,快點烽火...”
“這些百姓是怎麼回事?
”
“大人,譚大人怕這裡面藏着賊人的細作。
”
“媽的,你不知道放進去将這些人抓起來細細盤問?
堵在這裡盡給大人添堵,還不打開城門放行。
”
“隻是...”
“放行,都他媽給我滾到城牆後面去待着。
”
這位虎虎生風的漢子一吼完,人群向獲得救星一般擁擠了進去,夾雜在人群中的梁紅英好奇的看了對方一眼,卻沒從對方身上發現一點熟悉的迹象...
(1.宋代官員則有類似于“牙牌”的東西來證明自己的身份,是一種用象牙、獸骨、金屬等制成的版片,上刻有持牌人姓名、職務、履曆及所在衙門等。
“宣和牌”古時所稱“牙牌”,今日所稱“天九”牌、亦稱“牌九”,據稱“宣和牌”是宋朝宣和年間所創設的賭具,故稱“宣和牌”。
宋朝皇帝宋徽宗趙佶時發明了“宣和牌”,其後由宋高宗趙構下旨頒行天下,(參考1978年香港版魯言所著《香港賭博史》一書),故“宣和牌”流行天下至今。
宣和牌(亦稱牙牌、骨牌),明、清文人雅士大都喜歡它健康的彈唱、雅玩功能,如清・彈唱作品名著【新刻牙牌記】;供大家閨秀消閑的創意作品【蘭閨清玩】;清・經學大師俞樾(章太炎之師)、曲園居士【新定牙牌數】;清・七十老人劉遵陸【牙牌參禅圖譜】;【紅樓牙牌令】中,曹雪芹以每副牌式配以唐、宋詩,并增酒令,皆牌點相當、巧合成語、語言佳妙、為名媛淑女所喜聞樂見;清・金杏園【宣和譜牙牌彙集】等等皆令古今同好趣研雅玩不已,而清人何汝柽・嶽慶山樵老人於山中習靜,從牙牌數理中參悟到的【牙牌靈數】更令獵奇者高山仰止,其預知功能與清人金杏園撰的【牙牌後天占蔔法】是如此神妙,不得不讓二百多年後的後學叫絕!
但令人不解的是:牙牌有如此衆多的雅玩、彈唱及預知功能,而今幾近瀕臨失傳。
可以說宋徽宗這個人除了詩、畫、書法,還在某些方面引領了另外一個潮流。
2.魚符上刻官員姓名、任職衙門及品級等,用以證明身份。
3.另外,古代僧人的“度牒”則是一種僧人的身份證明。
古代沒有身份證,但一般情況下,人們也不需要這種東西。
一個普通人需要證明自己身份時,用書信或信物即可。
而對于官員這種特殊身份,則有相應的辦法來防止冒充事件的發生。
古代官員上任,别的可以不帶,但有兩樣東西必帶,一是敕牒,一是告身。
敕牒是朝廷發給的委任狀,上蓋有吏部大印,很難作假。
官員到任後,首先需要交出敕牒作為憑證,并将之押在報道的衙門備案。
告身則是用于證明上任者本人身份的憑證,為防仿制,由國家專門機構制作。
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宋代的告身由吏部屬衙官告院統一制作,所用绫巾裱帶等材料,均由特定地點生産供應。
在告身上,除赴任官員的籍貫、年齡等,一些形貌特征也會被寫在告身上。
因此,告身即使被别人偷走或撿到,别人也難以冒充。
而告身制度早在南北朝的北魏時已經産生。
告身在官員赴任時證明自己的身份之後,并不上繳,而是由官員留下,用于其他需要證明身份的時候用。
宋時的魚符也被稱之為魚袋,一般分為兩種:金魚袋和銀魚袋,四品以上才可以穿紫袍佩金魚袋,七品以上可以穿紅袍佩銀魚袋,七品以下隻能穿綠袍無魚袋。
唐朝時不同的是三品以上配金魚袋,以下則或銀或銅。
吳檗--知府的官職在品級上為從四品,所以應該帶金魚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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